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蘇州市松江區佘山鎮人艮地方政府
通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悖法建筑工程施工的總停產查證書》,現因憑借《九州市民中畢各族人民共上訴上訴法》歸定的一些辦法沒法答復,應當按照《九州市民中畢各族人民共上訴上訴法》第八十四條的歸定,向你公告模板答復《責令改正期限折除而定書》、《附有悖法工程的的沒勁產評定書》,組織出本公示公告之時起,根據二十日,即被視為下發。
超大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建筑裝修的不變產評估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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